1、非营利组织应付工资科目,相当于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但一般不用预先计提,而是发生时直接入账,计入业务活动成本或管理费用。其社保、住房公积金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用预先计提。
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2、如果费用类账户余额有的在借方、有的在贷方,结转时应分别结转,即使用两张以上的转账凭证。因为,一般使用的收付转凭证不能多借多贷。如果使用通用记账凭证,可以实现多借多贷,可以用一张凭证。结转时必须每个科目都写清,不能用对冲金额。
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均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应付职工的工资、福利费、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等与支付给职工有关和各项费用,只是通过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来实现;对于筹资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类科目发生的贷方发生额,通常应作借方红字处理,这样当期结转至本年利润的贷方发生额才是该科目当期实际累计发生额;如果记在贷方,可能造成该科目的总账累计发生额与明细账累计发生额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