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时间起算时间不同,有的是从申请日算起,有的是从授权日算起,我国专利维持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起算。专利维持的作用在于:首先,专利维持时间是评价专利维持制度优劣和反映专利制度运行绩效的关键指标之一。其次,专利维持时间反映创新主体的专利运用和管理能力。再次,专利维持时间反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您好! 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是指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二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的维持其专利申请的费用。专利权被授予后,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各个年度的发明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从2010年2月1日起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已经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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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是指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二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的维持其专利申请的费用。专利权被授予后,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各个年度的发明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从2010年2月1日起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已经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