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你先要弄清楚你爸在回家途中的问题:
1)回家休假?一般不是工作期间,自己回家休假,不属于工作需要的行为,则不属于工伤范围;
2)下班回家途中?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属于工伤范畴;
如果属于工伤,可通过追讨包工头,将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人一起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规定:
雇员在从事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也就是说看包工头有没有相应的资质,如果没有,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如果存在合同则适用工亡,若没有就比较麻烦 必须先做劳动关系认定。
建筑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承包资质的个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明白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