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公司指定一个人就行了啊,这个人负责验货,负责收件,货没问题负责给钱,这个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制度没有完善好,跟快递公司没什么关系。代收货款,一般快递公司不会月结,运费才会月结。
寄收规定
1、如无特殊原因,须发件人本人寄发,不允许其他员工代替;
2、寄件人自行清点及打包物品,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人详细信息(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发件日期等内容;信息填写不详细的,存根联不清楚的,行政部不予发件;
3、快递单中发件日期和支付方式及发件人签字需填写清晰准确,方便行政部统计报销;
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快递单费的5倍罚款;
5、请员工尽量协调寄件到付,降低公司快递费用;
6、需支付到付的费用,经收件人本人确认后签字并把底联及时送到行政部,经过审批,方可报销;
7、公司业务跟单人员代业务员发件时,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需在快递单上清楚标明业务员的名字,否则行政部有权不予发件;
8、来厂洽谈业务的客户及其跟单人员发件,需自行承担快递费用,不允许借用本公司业务员的名义。
你们可以用月结的方式不就省去一个人,为何财务也要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