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手,刑法学案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

2025-02-23 12:20: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是选择题,那么选过失致人死亡,如果直接说的话,更倾向于是意外事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心态上要求行为人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本案中行为人是想要调戏乙,并没有追求乙死亡的故意,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说是过失致人死亡,那么要求乙的主观心态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么是已经预见了自己扔白菜叶的行为可能造成乙死亡了轻信可以避免,要么是应当预见扔白菜叶的行为肯能造成乙死亡而没有预见。但是就题目来看,谁能预见往一个路人身上扔叶子会造成他死亡呢,既然不能有这种预见的可能,那么应该是意外事件。
所以,如果题目告知说乙是在骑摩托或者骑车,那么这种预见就应当成立了。可以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这是题目不严密的地方。

回答2:

应该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五、第十六条,虽然甲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乙的死亡,但并非甲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甲扔白菜而使乙撞上电线杆致死的后果,是甲扔白菜时不应当预见的,因此不构成犯罪。

回答3:

很简单。具体来看:
故意杀人的判定,就是有没有故意。甲肯定没有杀死乙的故意。
过失致人死亡,要看甲应不应当预见乙的死亡,乙作为路人,行走在路上,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走路难以撞电线杆而死。所以,甲不应当预见乙的死亡。
所以,这就是一个意外事件,甲不负刑事责任而需负民事责任。

回答4:

按案由来看应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过失致人死亡罪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所以是意外事件,但对于行驶车辆向路人抛东西,应该负交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