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通知(辞职书)已经提前一个月交给用人单位,不承认怎么办?

2025-02-22 15:19: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约定要在员工刚就业的时候,中途更改无效,不让辞职主要是春节经营问题,故意不给工资,这样的单位今后就别给他干。

回答2:

一、建议你用快递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和辞职书的复印件,如果是在试用期的话,就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过了试用期了,则需要提前30天,才能走人,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公司拒绝的话,带上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快递单和辞职书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回答3:

辞职不需要申请和报告,更不需要批准!你只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提前3天),到第31天(试用期到第4天)就直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工资;(注意:辞职书最好用快递寄给公司负责人,另外在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前,一定要按时上下班!)如果单位不办,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仲裁委投诉!(免费)简单写:XX单位:本人因XX原因,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为盼。辞职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