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发现有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我们应该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 。我们坚决杜绝并痛斥这种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2、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首先,正确的罪名表述“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2、本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过失地泄露国家重要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保密法规,主要是指1978年以后的几个保密法规。各个有关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凡是依据上述当前有效的保密法规所规定的保密范围、保密制度和职责、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具体保密规定,教师国家保密法规的具体实施规定,违反了这些具体实施规定的,必然违反保密法规,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都认为属于违反国家保密法规的行为。
3、按照保密法规和刑法规定,泄露国家要秘密,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从客观行为方面加以确认,如泄密的方法、手段、时间、地点和秘密内容、密级以及危害后果等事实情节是否严重;同时也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分析认定,如是故意还是过失泄密的,泄露的动机、目的是否恶劣等。例如,为了谋取私利或者出于其他个人目的而故意泄露国家重要秘密的;在战时或国家高速某项政策等特殊时间、地点泄露国家秘密的;秘密内容非常重要的;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损失的,等等,一般可视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4、这种犯罪,一般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成为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但是,有些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会掌管或者知道某些国家秘密,并有可能泄露出去,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就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
5、对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