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己写好离婚协议书,其中已注明债务的清还问题.如果有 人来找另一方.这时该怎么办

2025-02-22 1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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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要看所负债务是否为婚姻共同债务,所谓婚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所负的债务。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已经对婚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基于离婚协议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若不是婚姻共同债务,而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姻法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回答2:

应负连带责任,由另一方支付后,再向对方要回!

回答3:

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分担协议不能对抗夫妻双方以外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