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伤情了,如果是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当然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法律责任。已满14周岁不到16周岁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才承担刑事责任。你首先应报警,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那就可以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如有证据证明,可以自诉,由法院直接受理。学校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单位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国务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4条,因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学生,应该给他们个教训!
那得看你弟弟的伤情。假如你弟弟的伤构成轻伤以上,那么加害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假如没有构成轻伤,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要考虑到加害人的年龄,是否已经满了16周岁,假如未满,必须要达到重伤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可以责令校方和对方家长加强管教,同时赔偿你弟弟的医药费用。
这个刑事责任不是随便可以定的。要看违法程度的。比如你说的打人。要有那什么重伤评定 要构成刑事犯罪的的程度才可以的。 当然聚众斗殴 又是在学校附近。不仅那些打人的人又责任,学校也有责任的。在我看来,如果不是伤的比较重 就应该是属于违法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之类的,一般就是拘留几天 罚款 道歉之类的。很难达到犯罪的程度。接着说 打架的原因,谁先动手要搞清楚。
在这里我想请问你弟弟具体的受伤情况,因为根据刑法95条:1.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又重大伤害的。这几样属于重伤害,在那些实施伤害行为的学生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下,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如果属于轻伤害(可以去医院做个鉴定),则需要满16周岁,而且轻伤害一般是需要自诉的。初中生可能还未年满16周岁吧,如果一定要讨个说法,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