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发〔2006〕52号),三年前因孩子升学问题把西安的户口转到其他城市,现在想回迁,可以直接去西安市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直接申请恢复本市居民身份即可。
二、相关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发〔2006〕52号):
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恢复本市居民户口:
1、参军复退回本市;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本市;
3、历史遗留的劳改释放或解除劳教等人员回本市 ;
4、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5、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
我也刚刚办过,需要的手续有,个人申请,户口所在地无业证明,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签证,等准签证下来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
嗯嗯,应该是这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