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反诉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反诉时间是多久
2025-02-23 11: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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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民事诉讼反诉时间是多久
1、民事诉讼反诉时间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期限是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当时就要提出反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二、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起诉要满足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进行民事诉讼是由一定诉讼流程的,一般是先由当事人提交诉讼状申请立案,当法院审查确定案件可以立案审理时通知当事人排期开庭,然后开庭进行案件审理,案件审理后进行宣判。

回答2:

如果当事人要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在这个时间之后提出反诉的话,如果无特殊情况,一般法院是不会去受理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