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子女的人去世了,没有遗嘱的继承权问题!

2025-02-24 15: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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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去世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子女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孙子女,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回答2:

“他有三个兄弟和四个姐妹都已分别成家”,兄弟姐妹都有家,不能污蔑他没有家庭思想观念,讲继承纯属没良心。这样的事现实中有是事实的处理处置方式方法过程,1.不讲个人、家庭,弟兄们分了东西(广义的)用于自己家庭发展,也等于他为家庭延续繁衍做了最后贡献,也有点脸面去见地下的列祖列宗2.谁家养活了他,谁家得到他家的东西3.是弟兄姐妹伙养活的,分不清谁家出力大,那就平均分,以前顾及弟兄姐妹亲情养活了,现在分东西注意互相礼让,实在不行,可以估价拍卖,自己人也可以买,而后分钱

回答3:

法律规定,没有遗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续,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回答4:

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