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三四脚趾截趾,小趾严重骨折,能评几级伤残,工伤

大二三四脚趾截趾,小趾严重骨折,能评几级伤残,工伤
2025-02-25 0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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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伤者的伤情符合工伤8级,工伤保险待遇与伤者的工资、伤残等级和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有关,条件不足无法计算,建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拨打12333咨询所在地的工伤补偿标准,然后自行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2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19)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20)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2)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