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到点子上了。国际条约呢,是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权利义务缔结的一种书面的协议,是国际商法的首要渊源。像我们平时常常听到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什么的就属于这个了。国际惯例呢,是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为当事人承认并自愿经常遵守的惯常做法。简单点说,当你签合同时,如果双方没有特别注明用什么条约,那么就按照这个行业的惯例来处理;但是,如果一旦确定了适用某条约,即使这份条约上的内容和惯例完全相反,特别别扭也要要先遵守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