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题求解 新税法下的

2025-01-03 0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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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国债利息免税,调减3万;
2、超过银行同期利率部分不得列支,调增50*(25%-10%)=7.5万;
3、三费超标列支,调增12+2+2.5-80*18.5%=1.7万;
4、招待费扣除限额:50*60%=30万,2000*0.005=10万,按规定只能列支10万,调增40万;
5、对小学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300*12%=36万,调增5+4=9万;
7、8均不得列支,调增7万;
应纳税所得额=300-3+7.5+1.7+40+9+7=362.2万
应纳所得税额=362.2*25%=90.55万

回答2:

新税法对工资及三费是不允许计提的,所以这个问题本身不太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