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025-01-06 0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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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异地协议离婚流程:1.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2.受理。3.审查。审查相关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二、异地诉讼离婚:1、首先要起草起诉状。2、再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当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回答2: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提起诉讼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原告不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