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丹:辽,党项:西夏,女真:金
2、和战,即对立战争又签订合约取得暂时和平,主要条约如下1141年,绍兴和议:在秦桧等人的积极奔走下,金与南宋在这一年即绍兴十一年的十一月又一次达成和议。这就是奠定整个南宋王朝对金关系的“绍兴和议”。内容包括:1、称臣:南宋向金称臣,即“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主册封赵构为皇帝。2、划界:金与南宋之间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南宋割唐、邓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3)纳贡:南宋自绍兴十二年开始,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年。
1164年,宋、金重订和议。金朝作出若干让步,宋帝对金不再称臣而称侄,岁币亦酌减为银、绢各20万两、匹,双方各守旧疆。因是年为孝宗隆兴二年,故称“隆兴和议”。
韩侂胄 北伐失败后,宋金再度议和,宁宗嘉定元年(1208),①改两国叔侄关系为伯侄,宋帝称金帝为伯父。②岁币数目增至银、绢各30万两、匹。③南宋另付“犒军银”(战争赔款)300万两,是为“嘉定和议”。“嘉定和议”后,宋、金两国都日益衰落,无力再发动战争,和议后的状况维持了下去。
3、西藏为宣政院辖地,台湾归澎湖巡检司管辖。
1.辽 西夏 金
2.对峙分立
3.西藏.设立宣政院.
台湾名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