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古代人口发展缓慢。鸦片战争前的百余年人口增长相当迅速,年平均增长高达14‰。建国前后人口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公元20世纪70年代以后,结束了人口生产的失控状态。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口素质不断增强。
一 人口数量
明代始有人口记载。1586(明万历十四年),18474 丁,约9万人。明末清初,人口减少,至1653年(清顺治十年), 13848丁,约7万人。1711年(康熙五十年),18097丁,约9万人。1713年,清廷规定:“新增人丁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此后,人口统计数大幅度增长,至1836年(道光十六年),106350丁,约50万人。1919年(民国 8年),总人口510526人。至1944年,总人口达 712755人。
建国后,胶州人口发展较快,1949-1987年38年间,人口增加24万人,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11%。其中,1950-1957年, 8年间人口增加6.9万人。1958-1961年,人口逐年下降,4年间减少4.2万人。1962-1972年,经济开始好转,人口呈迅速增长趋势, 11年间人口增加12.8万人。1973-1987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速度放慢,15年间人口增加8.1万人。
二 人口分布
民国以来,人口密度逐渐增大。1919年(民国8年),平均每平方公里195人,1949年每平方公里358人。1987年,每平方公里为546人,分别为1919年、1949年人口密度的2.8倍和1.5倍。
胶州北部平原区占全市面积的49.5%,1964年普查人口为2848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7%,平均每平方公里462人,高出全市平均密度63人;1987年人口为41426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0%,平均每平方公里672人,高出全市平均密度126人。
南部丘陵区占全市面积的50.5%,1964年普查人口218038人,占市总人口的43%,平均每平方公里 374人,比全市平均密度少 25人;1987年人口27296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平均每平方公里434人,比全市平均密度少 112人。
1964年城镇人口38057人,占总人口的7.6%;农村人口464788人,占总人口的 92.4%。此后10余年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加不足300人。1978年起,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镇人口较大幅度增长,至 1987年,人口6864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平均每年增长2673人。
三 人口变动
人口变动分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
自然变动 民国时期,胶州人口为高出生、高死亡、低自然增长率类型。建国后,人民的生活状况和医疗条件明显改善,人口死亡率总的趋势逐渐下降。进入70年代后,死亡率稳定在6‰左右,增长趋势与出生率基本一致。1949~1987年,出现过两个生育高峰期、一个生育低谷期。1952~1957年,出生106284人,死亡40088人,为第一个生育高峰期。1958~1961年,群众生活困难,营养不良,出现生育低谷、死亡高峰期。4年出生36642人,死亡44292人,减少2250人。1962-1970年,出现第二个生育高峰期。9年出生183551人,死亡47162人,自然增长136389人。从70年代起,计划生育工作逐渐走上正轨,人口出生得到有效控制。1974~1987年,14年出生133150人,年均出生率14.7‰;自然增长76703人,自然增长率8.47‰。
机械变动 明洪武至永乐年间,先后有云南、山西等地移民迁居胶州定居,另立村庄二百余个,为明清时期规模最大的人口计划迁移。民国时期,遇有灾荒年景,佃农、破产农民多到外地逃荒要饭,或到东北三省谋生,俗称“闯关东”。年景好转大多数又转回家乡。建国后,胶州迁出人口多于迁入人口。1954~1987年,迁出人口441705人,迁入人口356975人。其中1954~1979年, 26年迁出人口比迁入人口多95261人,平均每年迁移净减少人口 3664人;1980~1987年,平均每年迁移净增加人口1316人。
四 民族构成
胶州自古以来主要为汉族人居住。建国后,来胶州定居的少数民族人口渐趋增多。1953年,少数民族人口 6人(回族)。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502845人,其中汉族502802人,占总人口的99.99%;少数民族43人,占总人口的0.01%。少数民族中,回族25人、满族5人、高山族4人、朝鲜族3人、壮族3人、蒙古族1人、苗族1人、维吾尔族1人。1982年人口普查,共有12个民族,比1964年新增4个民族(水族、藏族、锡伯族、达斡尔族),减少1个民族(维吾尔族)。总人口为656096人,其中汉族655878人,占总人口的99.97%;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218人,占总人口的0.03%。少数民族中,回族88人、满族87人、朝鲜族24人、蒙古族7人、壮族3人、高山族3人、水族2人、苗族1人、藏族1人、锡伯族1人、达斡尔族1人。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比较集中。1985年有少数民族人口 130人。其中112人分布于胶城镇,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6%;余18人分布于三官庙、大庄、冷家村、北王珠、小麻湾、南杜村、铺集7处乡镇。
五 性别构成
民国时期,男性多于女性,1929年(民国18年),男性299685人,占总人口的54.87%;女性246476人,占总人口的45.13%。1944年,男性374521人,占总人口的52.55%;女性338234人,占总人口的47.75%。建国后,人口性别比例的变化分为两个阶段。1949~1969年,女性略多于男性。1949年,男性220775人,占总人口的49%;女性229781人,占总人口的51%。1970~1987年,男性略多于女性。1987年,男性349700人,占总人口的50.9%;女性337536人,占总人口的49.1%。
六 年龄构成
据人口普查资料,人口年龄构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1982年与1964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由41.1%下降为30.5%,65岁以上人口(含65岁)比重由3.9%上升为5.9%,人口年龄中位数由20.1岁上升到24.7岁。人口年龄构成类型已由“年轻型”过渡到“成年型”。人口社会负担系数明显下降。1982年与1964年相比,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由55%上升到63.6%,被抚养人口(0-14岁,65岁以上)比重由45 %下降到36.4%。人口社会负担系数由1964年的81.7%下降为1982年的57.3%。年平均1.2个劳动人口抚养1人,1982年平均1.7个劳动人口抚养1人。
七 姓氏构成
1985年,共有姓氏463个,其中复姓3个,分别为东野、颛孙、澹台。
万人以上的姓氏 王、刘、张、李、赵、孙、高、宋、周、姜、杨、陈、韩13个。
五千人以上的姓氏 于、马、郭、徐、冷、崔、朱、杜、薛、吴、魏、郑12个。
千人以上的姓氏 匡、迟、纪、贾、臧、胡、吕、董、叶、邱、范、傅、黄、隋、肖、庄、袁、潘、管、况、任、习、栾、逢、战、孟、曹、法、毛、乔、罗、梁、陆、尹、逄、石、阎、牟、殷、唐、夏、安、彭、鹿、葛、许、丁、史、田、黑、冯、尤、相、万、谈、林、戚、邓、苑、白、苏、曾、解、侯、兰、常、代、金68个。
五百人以上的姓氏 窦、蔡、宁、辛、柳、曲、仲、邹、耿、段、贺、谭、苗、程、姚、贤、鲍、郝、秦、果、卞、邵、雷、律、翟、鲁、武、官、齐、蒋、汪、柴、祁、江34个。
百人以上姓氏 台、颜、单、苟、尚、户、邢、井、钟、车、胥、綦、别、滕、逯、芦、鞠、巩、温、毕、陶、戴、方、祝、牛、裴、汤、初、仉、荆、雒、孔、怀、米、宫、慈、房、谢、寥、位、顾、卜、衣、生、甘、施、龙、仇、聂、焦、由、穆、矫、远、沈、廉、修、仪、时、关、娄、季、联、沙、雍、丰、宗、堵、岩、余、展、腾、游、庞74个。
五十人以上的姓氏 岳、谷、何、明、盛、楚、樊、门、倪、宿、丘、康、边、连、阚、从、依、邰、匙、将20个。
十人以上的姓氏 文、英、籍、姬、善、左、惠、郎、詹、闻、章、剑、伊、池、严、钱、朝、华、龚、甄、申、洪、丛、泰、郄、霍、司、熊、褚、盖、娣、吉、阮、班、舒、亓、佟、古、乌、圣、刑、占、费、平、威、审、晁、乞、路、商、富、徒、童、巴、所、冉、来、伟、延、德、澹台 61个 。
九人以下的姓氏 算、包、邸、麻、洛、历、呙、原、景、疆、楼、柯、禚、文、种、向、尼、绍、郇、柏、封、荣、蔺、靳、云、桑、优、凌、朴、邬、海、公、长、臬、库、书、笺、屈、冠、遇、梅、前、项、成、晏、邴、睦、咎、贲、迁、乘、佐、斗、苘、会、厚、国、良、继、蒲、銮、奚、暴、狄、郎、东、应、强、贩、栗、业、桥、溪、郁、鄢、席、实、汉、骆、莫、冀、杆、扈、闯、尉、韦、超、风、豆、翁、同、记、俞、萧、胜、往、葵、禾、殴、臣、桓、冲、赤、粟、巨、伍、西、荒、肃、银、升、恩、居、桃、戌、郐、玄、拌、翠、蓬、萑、岱、佑、寇、响、槐、浓、伪、亢、雪、泽、君、宦、裘、婵、祈、嵇、戈、佘、壮、柒、孝、汝、玉、莒、卓、粘、竹、帮、千、昌、染、易、瞿、达、密、亭、空、兹、举、漂、终、炎、弥、诸、能、菜、晓、脱、寽、艾、晶、荷、寻、率、委、厉、湛、缉、东野、颛孙181个(其中一姓一人或二人者109个)
八 从业构成
胶州人民自古以农业劳动为主。民国时期,农业人口在90%以上,非农业人口不足9%。建国后,工商业和其它行业稳步发展,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逐渐减小。1982年在业人口 343619人,占总人口的52.4%。八大职业中,农、林、牧、渔劳动者占在业人口比重最大,为78.6%;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次之,比重为12.5%;商业工作人员和服务性工作人员比重偏低,两类职业人员合计仅占在业人口的2.7%。
九 身体素质
建国前,人口平均寿命在35岁左右。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口身体素质不断提高。人口死亡率,特别是婴幼儿死亡率比建国前大幅度下降,长寿老人明显增多,人口寿命延长。1981年,平均寿命70.84岁,其中男性69.30岁,女性72.35岁,均高于全省水平。1964年,80岁以上长寿老人1495人,其中90岁以上者29人;1982年,80岁以上长寿老人4487人,其中 90岁以上者 257人。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有显著提高,身体发育正常,身高等健康指数逐步增长。1988年儿童健康检查,在检查范围的0~7岁儿童12127人,实查9160人,身长达到及超过均值(全国九城市标准)的有8236人,占受检儿童的90%;体重达到及超过均值的有8392人,占受检儿童的92%。
十 文化素质
民国时期,人口中95%以上为文盲或半文盲。建国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种文化程度人口都有大幅度增长,文盲、半文盲大量减少。1964年,全县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54951人,占总人口的30.81%。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31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246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34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40825人。文盲、半文盲211119人,占总人口的41.98%.1982年,小学以上文化程度401596人,占总人口的61.21%。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101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3594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2372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240915人。文盲、半文盲169378人,占总人口的25.8%。其中男性52542人,占文盲、半文盲人口的31.02%;女性116836人,占文盲、半文盲人口的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