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规定存在,然而在法律当中也肯定有一系列不合适宜的一些规定的产生。因为法律规定面对的是大多数人,而面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法律却无法做出一系列合适的规定。在婚姻法当中就确实有着一系列的漏洞,在热点上发生法院撤销了《离婚协议书》当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这一件事,网友们对于这件事情都讨论不已纷纷表达了自己对于这件事情一系列看法,以下所述便是我对于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约定的一系列看法。
我认为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当中对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肯定是为了防止某一些人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方面而钻空子,因为《离婚协议书》当中对于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说也必须去重视。如果是说其他人对于这一方面研究比较深的话,那么肯定是能够找出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的一些漏洞的,所以我们针对这一方面也应该做出一定的改进,不要让其他人为了不法的行为而钻空子。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也肯定是为了在之后能够使得自己的法律更加的完善甚至更加的健全,也是为了我们的婚姻而考虑。如果是说不法之徒本着财产分割的一系列目的和我们进行结婚的话,那么我们岂不是上当受骗的受害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也应该对于这一方面法律的意识相对应的提高,只有我们提高了对于法律这一方面的一些意识,在接下来的日子当中我们就不会上当受骗,遇到这一些的陷阱。
综上所述便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支持。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最好婚前就做财产公证,婚后的吃穿用度两人同时承担,这样更公平。
我觉得法院的做法肯定是有道理的,是在防止有些人为了某种原因而去离婚,从而钻法律的空子。
个人是不赞成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当时双方都同意后做出的约定,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法院予以撤销,我觉得是不妥当的。
我觉得这个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居心不良的人没有空子可钻,对婚姻来说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