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二手房的水电燃气过户只需新业主即可完成,无需旧业主参与。
所需资料有: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注意供电过户时,如果房产证联名,需要提供联名的所有房产证原件);
2、新业主身份证(如房产证联名,须提供全部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银行储蓄卡及其复印件;
4、电费通知单或者发票(如没有,向旧业主拿到用户编号也可以)
确定旧业主已缴清欠费(未缴清须过户时交清),拿齐上述材料到就近的水电燃气营业点办理即可。营业点可向供电(水)热线咨询具体地址。广州供电热线:95598,广州供水热线:96968,广州燃气热线:96833。
燃气过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燃气营业部申报办理。
天然气过户须备的资料: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新业主身份证(如房产证联名,须提供全部人员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管道天然气银行代扣划款的银行储蓄卡及其复印件,燃气公司检查回执。
办理程序:
(1)客户到营业部申报过户。
(2)服务人员核查资料,若原业主有欠费或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须缴清欠费或整改后方可办理。
(3)新业主选择委托银行自动转账支付管道燃气费的,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