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因为土地起诉了我们,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二十多年前到现在,种了村里大队分的一块地。这块地?

2024-12-26 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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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这件事情应该由村委会和村大队支书,应该知道这件事情,这就是一个证人,而且这里严的话那么就是应该有备案登记,如果备案单登记当中这块土地还是属于他的,那么你们就要归还这块土地,如果统计登记这一块当中已经没有他的名字,并且登记上你们的名字,那么你们就可以要回这块土地并且耕种,如果对方不归还,那么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回答2:

这个需要当时的村里的办这件事的村干部出来说明这件事,否则是很难说清楚,就是打官司,法律也是讲证据的,因为他有土地产权证,所以如果你不能找到二十年前办理此事的村干部来说明此事原委的话,那基本上是得把土地退给人家,可能还得赔偿

回答3:

其实你说的别人因为一块土地起诉了,你们现在情况是这样,你家20多年前现在的种了村里的公用土地,现在要。这个要看你们当时有没有写协议,而且有没有公审或者说公证部门以及一些村委政委盖章,有凭证就好说,没有凭证的话基本上没有全面的。

回答4:

像这种事情,嗯你们是一定可以上诉的,因为对方的这种行为他们已经构成了违反合同,他们首先是退地,然后现在又想要,这是不可能的。

回答5:

如果因为土地的事情起诉了,那就由法律来裁判吧,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