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敲诈罪判几年,处罚金多少。未成年人敲诈罪判几年,处罚金多少他是身份证上生日是1991年5月

2025-03-09 13:29:2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问:未成年人敲诈罪判几年,处罚金多少。未成年人敲诈罪判几年,处罚金多少他是身份证上生日是1991年5月28日,是2009年4月份敲诈的,这应该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吧,与被抓时间等无关吧?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