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十年前和丈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今年十岁了。丈夫婚前就有甲肝,但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现在病情恶化,已经是肝硬化晚期。在丈夫生病后我才得知他患有甲肝,现在欲离婚,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把孩子抚养权判归我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