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公租房合同,在公租房所属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再拿着派出所开的户籍调入单,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调出。集体户的,直接拿户口卡办理。
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北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公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扩展资料:
公租房是不能迁入户口的,因为不是租住人员的物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北京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只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就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落在相应的“公共户”内。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
需要注意: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租房新政征求意见:集体户口租住公租房可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公租房落户问题
凭公租房合同,在公租房所属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再拿着派出所开的户籍调入单,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调出。集体户的,直接拿户口卡办理。
现在都没有物业了,还提什么不是租户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