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内容提要: 《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从这一规定看有两种情况:
第一,当事人实施主观上的故意行为,造成仲裁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能。如当事人可能对有争议的财产采
请问2011年夫妻欠帐,2014离婚,2016年丈夫打下欠条,起诉人,起诉人把两人一起,起诉了,请问法院是否有权冻结女方资金。还是无权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