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已亡,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列债权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为起诉状的原告,其他的与正常的债务纠纷没有区别。证据方面,除了借条,再加上户口本等能够证明配偶、父母、子女与债权人关系的证据,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