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书补办程序如下:
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四)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五)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六)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七)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交回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需要查验机动车的,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补办程序:
一、有关规定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私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
来自:myszlrt
一、补办《机动车行驶证》补办流程
Step1:在线申请
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Step 2:业务须知
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
Step 3:确认信息
用户需认真核对选择车辆是否有误
Step 4:资料填写
用户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取件方式
对于邮政寄递的,选择邮寄地址
对于窗口自取的,选择自取车管所等资料信息
Step 5:确认提交
用户再次核对补换领《行驶证》邮寄地址或自取网点信息
核对无误后,输入手机验证码
提交后信息不允许修改
Step 6:完成提交
用户可以查看办理业务的名称、业务流水号和申请日期,以及办理该笔业务资费信息
可查询网办情况
温馨提示
选择业务类型时,选择补《行驶证》,不需要提供原损坏《行驶证》;选择换领《行驶证》时,必须提供损坏《行驶证》
办理业务时提示无机动车照片的,可以到车管所采集机动车照片
取件方式选择邮寄时,请选择正确的邮寄地址,防止送达不成功
请认真填写信息,点击【完成】受理成功后,不允许退办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流程
Step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查验车辆
Step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机动车牌照申请表》
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属于单位车辆代理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Step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Step 4:到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温馨提示
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除此之外,都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到场办理
以上材料来源于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