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持继承公证书,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房管所办理更名过户。
办理继承公证书时,需要法定继承人持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如无遗嘱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所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
如有其他情况,需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才可办理。
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可能要很多手续办理过户或继承!
先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提供父亲的死亡证明,母亲还有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并且所有兄弟姐妹还有母亲都要到场签字。拿到公证书以后去房管局换证就好了(注:办理公证书因为每个家庭成员情况不同,所提供的材料也会有出入,建议办理以前先咨询当地公证处)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如果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