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法律问题

2024-11-24 11:23: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0年后回家就没事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定追诉时效是10年,通缉令没有期限限制,因为本案中的通缉令由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却由公安机关下达执行(这是分工),但只要过了追诉时效,那通缉令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法定必须追诉的没有追诉期限限制,但本案不属于必须追诉的情形.

回答2:

20年才没事!!还是自首吧。逃犯的日子挺难得!
而且重伤,就个人分担也赔不了多少钱!!

回答3:

法院说的有可能,但需要花很多钱走后门。现在法律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可怕,总有回旋的可能,甚至是漏洞。我邻居的亲戚,犯了杀人罪,最后说“他有绝症,不宜呆在监狱”便放回家了,其实他家人话很多情走后门,说关系弄的。
我建议自首,坦白从宽。送点钱,很容易出来。也可以和重伤的家人协商。
20年

回答4:

您好,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一辈子都会受到追捕,除非死亡了。
法院说得太没艺术,其实法律就是那么规定的,自首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掏钱赔偿也表明认错态度良好。至于活动活动应该是指判刑后争取减刑的问题。
所以一直在外面跑会躲一辈子,但是自首后争取减刑,过不了太久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