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单方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是否支持双方离婚,还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
另外, 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能离婚,离婚后不管交给谁来扶养,另一方都的按时给扶养费,具体的费用是按对方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的。
如果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建议你带一个儿子,她带一个姑娘,一来双方压力都不太重,二来考虑各自再婚后顾之忧也小,不要动不动就考虑抚养费,这样算不负责表现
法庭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离
是你的原因吧,不然怎么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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