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主的语言是有些瑕疵,估计你真的是有极重之关系吧,下次希望注意。
2、本人主要对“经济法”比较了解,但,因为本人是自行车爱好,也关注你这个问题。
希望能帮助你:
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算!
但是“儿童玩具自行车”是很有歧义的,仅仅是玩的、不能骑得玩具,还是可以骑得、又算得上玩具自行车?
自行车是指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相关法条只有这个了)
其实这种问题是不必钻牛脚尖的!司考也不会出儿童玩具算不算自行车的题。
比如走私(或者私藏)枪支、弹药。什么样的枪算枪支,玩具枪算不算?偷了玩具枪算不算盗窃枪支?钢丸算不算子弹?菜刀也能砍死人,算不算管制刀具?
还有那个走私武器,木棒算不算武器?
一般情况下,就是我们常见的自行车,遇见特殊的案例,界限不明显的,就要根据现实中的司法解释了。
能骑得就是自行车,不能骑就是玩具
补充:
这个肯定不是玩具车,而是儿童自行车,当然算自行车!!
你去问问交警就行了
请先学会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