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我国是没有占有取得这个制度的。
唯一和你表述的类似的 应该是债权的诉讼时效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 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没有公力救济,成为所谓的“裸体债权”。
一般来说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你对该物享有所有权,而所有权具有良久性。
你不会因时间久了而丧失所有权。
你所说的会变成别人的东西的问题应该是指借款。
如果你借款给别人,你就享有债权,但这个债权会受到法律限制,即债权到期后两年未主张,虽然债权不丧失,但会丧失胜诉权,即法律不再保护这个债权。
我可不可以假设哪件东西是个孩子
他在你这把孩子拿去养,你没有要回,他也没有说过要还你
你觉得在法律上这个孩子是否会还回?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