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这个规定,所以不签订《就业协议》并不会导致不利后果。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主要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往届毕业生如果入职单位了,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就业协议不能随便签。现在很多学生都是随便找一家公司把协议签了,应付学校。然后当你找到工作了之后再让那家公司给你开个离职证明,证明你跟那个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你就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了。但是跟那家公司的关系一定要保持联系。否则你的档案会保留到那家公司,报到证也是那家公司。如果那个公司没有档案保存资格的话,你的档案可能会保留到当地的人才市场。将会影响随后的档案及工作关系变迁。
如果没去明显是违约,是要赔偿违约金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签了就业协议不去就和公司商量违约好了,有的公司可能需要违约金,没什么事情的。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呵呵 这个其实没有什么的
我当时签了就业协议就没去
你只要是三方协议上签的没有违约金 就不用交
只是口头上说过的违约金是不算数的
如果协议上签了就要交
只有违约金和档案这两项约束条件
其他的都不重要
问题补充:1 档案户口发送地的最终决定权 在你自己的手里
2 企业追究责任一般来讲 仅限于你的违约金 基本上就是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