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更改部分施工图设计,这样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减,另外工程施工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施工图以外的增加项目,如签证啊,材料、人工、机械的单价超过风险的涨跌等等,因此工程在结算时就必须把这些东西加进去.所以说,工程造价必须结算,并以审计人员最终的审核结果作为建设方支付工程款的法定依据(同时也是施工方追讨工程款的依据).当然,在有些私人性质的项目中也在实行包工包料包价制度,就是常说的结算价等于预算价.
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或者说预算,是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投标当时市场价或一定的计价方式作出的造价预期。
双方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因为设计变更、临时增加的工程、招标清单漏项等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在结算时相应增减;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价格的变更在某个范围内外以何种方式进行调整。
量上的变化以及价上的变化导致工程结算价款与合同价往往存在差异。
另外决算是财务上的概念,结算是造价部门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量和单价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