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第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2024-11-24 04:12: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三次起诉还是属于一审判决,对方有上诉的权利。还是会调解。判决时间长短说不定,一般来说,一审普通的民事案件要六个月,二审要三个月。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5、一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对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回答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
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回答3:

有,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必须六个月之后再起诉,三次起诉时间跨度要在一年以上。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过这么长时间,仍然坚持起诉离婚,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回答4:

原则上第三次起诉离婚同样会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成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回答5:

你跟她分居了没,看电视里面那些要一个离一个不离的都是要离的人搬出去住半年,结果好像管用,我不懂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