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别人的欠条,法院起诉能否胜诉?

2024-12-22 00: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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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别人的欠条,欠你20万。这是法定证锯,你不需要去证明欠条的合理性,你需要去证明欠条的真实性。而要证明证明欠条的真实性你只需要申请鉴定对方的签字是否是本人的签字和欠条符合合同的要件条件就可以了。
而他要推翻这张欠条需要证明这张欠条的不合理性和不真实性。他可以想办法证明1 你没有拥有20万的能力(你可以也是去借其他人的钱再转借给他的啊,比如自己的父母、朋友的钱)。2 是在威胁和胁迫情况下写的(要证明的难度太大了) 3 要件条件有瑕疵(看看抬头写欠条2字没,内容说清楚没,有无字词是有岐义的,他签字和落时间没,是否是欠条原件,有无涂改和写得不清楚的地方,4 有第三者证明本欠条的非真实性 5 有无可以争议的理由推理出本欠条的不合理性和不真实性等等。

回答2:

1、欠条是否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名或手印;
2、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即应在对方出具欠条给你之日起的两年内起诉至人民法院,否则如果对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追回欠款了。
3、如果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名或捺印,且在诉讼时效内,你起诉至人民法院是可以胜诉的。

回答3:

不行的,因为他没欠你钱,在法律上欠条不成立,这个也曾经有案例,不信自己查

回答4:

可以的,欠条需要证明产生的事实依据。。。胜诉问题不大

回答5:

如果不是真实的债务,在法院查清后,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