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怀疑药品有问题,可以向当地的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或者流通科投诉举报;今你作为公民的举报义务,同时也为了维护消费者患者的权益。如果投诉被受理,管理部门自有一套正规的处理程序,会派出稽查人员去现场检查抽样,抽样由当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药检所)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你去投诉讲明情况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你自己送检,比较麻烦,因为这要走的是被检单位自送样的程序,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只对送样负责。如果是药监局自己的工作人员现场抽样的,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对整批药品负责。另外送检的抽样量有具体的规定。如果自己觉得购买的那瓶药服后觉得有问题就送检,光是抽样量就不够。送检收费是有具体的清单的,那一般是针对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收费的多少要看涉及到检验项目。例如某医药公司进口了一批氨基酸注射液,货到了,验收入库前请药检所抽检。
如果是你个人去送检不必要。药品管理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科研、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具体主管部门。
如果投诉后,药监部门查出该药品确实有问题,消费者可以退换货。由此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