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换汤不换药。关于基本工资劳动法并没有专门规定,你这个问题不好办。不过也达到了你们约定的1560,如果给你1560 基本工资,而没有“ 全勤奖 100 饭火补助 100 ”结果一样。只是你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期望,所以你有失望。 问题在于你没有约定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什么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政法)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无论试用期的基本工资还是正式工的基本工资是多少,都要在劳动合同上写出来,否则就不是违反劳动法的。你一开始就有这么多工资,条件不错了。
天生就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首先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公司招聘时的条件。如果当时只是口头的说明,没有书面材料,也没有写到合同里,那你就很难在这方面做文章
如果合同里规定了正式职工 1560基本工资,而现在发给你的工资条上基本工资不足这个数,那就是公司违约
但是你要注意,字句很重要,如果公司现在的工资条上的名目变了,不是基本工资四个字,换了别的名目,那公司就不算违约了。
举例说明:
1、合同里有基本工资1650,实际发的工资条上,写着基本工资1350,那么公司违约
2、合同里写着基本工资1650,但是公司发的工资条上没有基本工资这一项,这就算不上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