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备晌当事人负担。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仿旅锋例分担。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镇困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按规定应当由原告预交诉讼费,待官毁穗此司了结后,如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则诉讼纤迅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如果此时找不到被告,那么原告是否有权要法院退回自己的诉讼费呢?按法理来说,那是应当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对被告诉讼费的追缴,我个人认为是法院的责任.但是,实际操作中族帆很多法院是要原告在申请执行时,一并写上诉讼费,待诉讼费执行回来后,才退款.北京的法院就是如此.外地有些法院,有的做的比较好,只要原告胜诉了,马上就会将预交的诉讼费退回给原告.
按法理说,应该由法院退回诉讼费,向被告追缴。
不过,铅亩实践中,没办法,只能由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既然被亏激数告连诉讼费都不交,相信其销首它判决结果也是不履行的,反正也要申请强制执行。
在时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