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中,两男子侵入他人住宅、并侵害其人身,已经亲害了你叔叔的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你叔叔用刀背制止其行为导致其轻伤,在合理限度内,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白天或者晚上不会影响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该两男子闯入你叔叔家并施暴可能会构成犯罪,会被纳入公诉中。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起诉。
如果你叔叔相对其进行民事诉讼的话,可以以侵害人身权利为由起诉。
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就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不属于.
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详见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