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个体户税局是采用是定期定额征税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你要交什么增值税等什么的,
从事销售销售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1、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其费率为1%~1.5%左右。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额*适用费率)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由地税征收。
如果你是定期定额个体户,在税务定额内不要额外缴税,按定额缴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