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房子:
(1)原来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
(2)在你爷爷奶奶都同意的情况下过户到你爸爸 名下后:就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了,你姑姑姑夫无权再来要。
(3)其实,即使这房子还在你爷爷奶奶的名下:你姑姑也无权来吵闹、要房:只有在你爷爷奶奶有一人去世的情况下:这房的一半才会成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姑姑才对房产有继承权,在爷爷奶奶都在世的情况下,你姑姑无权要老人的财产。
2、“请问我们可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报警,追究你姑姑姑夫到你家寻衅滋事的治安责任,或者是到法院告他们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你们的损失。
3、“有没有法律依据啊?”:有,《物权法》中关于物权保护的条款,你姑姑姑夫就是侵犯了你爸爸对此房的所有权:
(1)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3)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4)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过户?户主是你父亲?。。那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了。连你爷爷奶奶都没有权利分割了。
现在这样 要么不理他们。。要么就给钱补偿。
打官司绝对对你们有利。但是民事案件当原告不占便宜。建议你们不要去理会。。实在受不了骚扰。就等你爷爷奶奶去世后把房子卖掉。现在卖掉也可以。只是感觉对老年人有些不尊重。
你好!本案所涉及房产应为你爷爷奶奶所共有之财产,你爷爷和奶奶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任何他人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既然你爷爷奶奶于在世的时候,已经将该房产过户到你父亲的名下,可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你父亲也因该赠与行为取得了改房产的产权;作为该房产的产权人,你的父母亲可以有权排除任何人的干涉或侵扰,如果有人肆意干涉你父母亲对该房产行使包括居住等在内的权利,则你父母亲可以以侵犯等事由,将对方告到法院。此复!
2个字 报警 房子是通过合法程序过户给你老爸的 那和他们完全没关系
至于骚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房子现在是否是在你父亲的一个的名下,如果是那就是是父亲的财产,你姑姑他们无权分房,如他们在骚扰你家可以报警,警察会帮你们解决问题的。
但如果是你父亲与你爷爷奶奶共有的话,在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的姑姑有权分得部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