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犯罪嫌疑人的概念不理解,是这样的,我国刑法规定,只有法院才有审判资格,法院未定罪之前,任何人、机关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也就是说A杀了B,全国人民都看到了,但是在法院审判之前,A就是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一个杀人犯。等到法院审判完毕,确定有罪,A才是一个罪犯。
至于追溯时效,则是A杀了B,但没有人看到。过了20年,A承认说我杀了人,此时过了追溯时效。如果A杀了B,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甚至通缉。那么就不受时效的限制了。
这么说你明白没有?
这个是分情况而定的。
你所说的法律时效实际上是自发现了以后,对比案发的时间而定的。
而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实际上,当然是被发现其行为时才启用的。
有证据才能抓人,有证据你就涉嫌犯罪了。。。最后是审判的事了
1、有犯罪行为,一定有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是否被发现并不能说明嫌疑人的有无。
2、没有“法律时效” 的说法。你想表达的是追诉时效吧。犯罪行为没被公安机关发现,更说明追诉时效的必要啊。
3、提问不匿名,可以与你直接交流。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说明那个人有犯罪行为,只说明那个人有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