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为情自杀、男友应负法律责任吗?

2024-11-24 19: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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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不是意识不意识的问题,而是对方把你看得很重,爱情这玩意是不可以勉强的,但如果爱错了人的话,可能就会因此而导致对方留下穷极一生都无法愈合的伤口。所以,当你遇到这样一个爱你的人时,你要自己要理智,先确定她是不是真的爱你,然后再想其他。

说实话,感情的发展是循环渐进的,虽然有一见钟情,但钟的都是脸,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依然决定分手的话,那最好的方式就是快刀斩乱麻,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也会把对方伤得更深。但在分手之前我们要思考几个问题,分手的原因是什么?别扯那些不爱了之类的话,相处了那么久必然是有一点感情的,如果是因为对方做出了违背原则和底限的事情分手,这是正常的。但如果说自己不爱了这种借口,我们能说你是在隐藏真实的原因么?

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果你的女朋友平时是个理智的人,当你提出分手时,对方首先想到的是“自杀威胁”,那么就代表这段感情有些异于常人,至于与其他人的爱情有何区别,我想你这个当事人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发生的事情,起码我见过的、所经历过的爱情里,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些事情,双方中的一方都不会轻易用死亡来威胁对方。如果真用自杀来威胁的话,那就意味着她把这段感情看得比生命重要。当然了,我说的是假如,只是假如。

如果你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依然想要跟对方分手的话, 我可以告诉你个方法,你不妨自私一些,直接告诉对方分手,然后联系她身边所有的好朋友,并且告知她以自杀威胁自己的事情,如果有她家人的联系方式,不妨将这件事告诉她的家人,然后把自己与她分手的原因也说出来。起码要让很多人警惕她,知道她有了自杀的念头,而这可以在你离开后有人可以保障她不会真的自杀。至于分手后她是否会痛苦或者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我想你已经提分手了,也就不在乎这些了。

回答2: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付刑事责任的,因为情侣不是法律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也有例外,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比如:1、女友在男友家自杀,男友在场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此时由于男友对此空间有排他的支配力,此时有救助义务。与此类似的还有在车上。
2、男友言语教唆女友自杀,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回答3:

如果女的是在男的面前以其自杀相威胁,这时候出问题,男的是要负责任的,因为此时他有义务阻止;如果男的不在现场,则不要负责任,但是女的已经威胁要自杀,男的立马离开现场,此时女的马上自杀,这种情况下,男的也要负责的。

回答4:

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 男女朋友分手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
你明白法是最低的道德就会明白了 有的时候你看着是道德不允许的 但是法律不一定会保护 法不是万能的 只是一个最低的保证社会运行的工具

还有如果是感情不和了分手 那连道德都不沾边了 有的时候不要太较真
如果是男的做了什么 比如先把女的搞大肚子了 又不要了之类的 那就是要道德谴责了
希望说明白了

回答5:

不用。
但是如果男方明知道女方要自杀,而不采取救助措施的话 就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