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补交社保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后一个月内就得交社保。2、离职手续这个不合理。《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虽然没交社保但还是有正式用工合同的对不对?3、您是主动离职,所以没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主动与您解除关系,则必须进行经济赔偿。四二三律师团队为您作答,满意请按赞采纳,谢谢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