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这一定义的含义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是一种活动,这一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其次,这一活动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相应的必然是具有社会公共权威的机构,而这一机构在现代社会中非政府莫属。
第三,作为一种活动,它必须依法举行,而且必须是有效的。有效包含两层含义,即有效性和效率。
共管理从产生意义上讲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为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现代公共管理与传统管理的区别集中体现在是否将目标定位在公共利益上,公共管理不仅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而且更应当强调社会公平,因为社会公平是作为分配的公共服务的法律和现实基础。当代新公共管理倡导是从主体的广泛意义上理解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再只限于政府和组织,进而把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区分开来。
公共管理从学科意义上的内容包括公共管理原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发展管理,教育经济管理以及劳动社会保障等方向,公共管理学的兴起得益于全球化新公共管理运动,但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新公共管理学在实践中不断遇到新的挑战,公共管理学研究进入百家争鸣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