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确实没有感情过不下去了要离婚,但是又没办法达成离婚协议的话,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现在还没有孩子,而你对夫妻共同财产又无所谓,只要离婚就行,那就只存在感情是否破裂的争议了,这就是你们争议的焦点。
至于法院判离的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如果要想尽快离婚的话,最好是能尽量收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第一次起诉双方对感情是否破裂的问题存在太大争议,比如说你要离婚,而又没有实质上的法律证据,而女方说直到现在都非常爱你,而且夫妻感情非常深厚,这时法官一般都会很谨慎的。但是如果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仍无法和好,互不尽夫妻义务,6个月后再起诉要求离婚的,原则上是判离,当然也有例外。
如果确实是想解决问题,早启动早解决,不启动不解决,建议尽早启动法律程序,就算这一次判不离,也是为下次作积累。最好是能请专业人士代理,如果这一次判不离,也最好是不要再住在一起。
总之一句话,如果吃了秤砣,铁了心,没有离不掉的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同时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得到对方同意。带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就可以了。
如果她一直不同意离婚,你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就是时间比较长,但最终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如果只是因为对方不能生育而离婚,理由也太牵强了,这只能说明你们之间所谓的爱情,原本就不是建立在真正的感情基础之上的;否则你们不可能会离婚。就算是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也是以调解为先,浪费时间和财务,还伤感情,值得吗。只要两个人可以相互包容,相互谅解,可以凑活着过,最好不要选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