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去上班,公司没有说3个月试用期,发工资时,老板说有3个月的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根据劳动法,签订合同是有试用期的,如果没有提醒你,那就默认两个月的试用期,而不是三个月的试用期
要看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可以要求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需要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