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认同这种观点 一个星期的爱恋只能算是两个人一时冲动而产生的结果,更本没有体验到爱情的酸甜苦辣,爱情的千滋百味启是短短一个星期就能完全感受到的,只能算是儿戏,把爱情当做玩乐的幌子,怎么能够算是一段感情呢,或者是初次尝试爱情,不够成熟,仅仅想尝试一下感觉就在一起,然后发现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就又分开了,只能说这一种不成熟的表现。
我觉得不能算谈恋爱,更不能算感情经历;
谈恋爱:应该是在确定关系之后所进行的一切有关于男女之间的陪同活动;但你们一没有确定关系,二彼此也只是互相喜欢,没有比较深一点的彼此情感上的沟通,所以不能算;
感情经历:经历那肯定就是要有很多活动,实践的结果;你们又没在一起,哪来的活动,哪来的经历?顶多就算是情感上的互动或者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