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人才引进政策落户的流程是什么?

2025-01-01 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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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半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